10月10日全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在市民主法制建设与社会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目前,全市法官、检察官入额报名完成,正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筹备11月1日进行的全省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检察官考试。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全市法院、检察院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均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改革进行。市中级法院在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协调组、司法责任制度改革组、财务保障改革组、人事管理改革组,院党组书记为司法体制改革专班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共同责任人,承担市中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主体责任;每名院领导负责联系指导2个基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市检察院抽调各处室骨干力量21人,组建了改革组、基层院指导组、疑难问题会商组、宣传组、司法责任制组、考务组、考核组、综合组等9个工作小组,建立了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明确基层院对口联络责任人,坚持大院小院分类指导、形式实质双重审核、请示沟通及时规范、疑难问题集中会商的原则进行指导,确保改革上下一体、整体推进。
二是准确研判制定方案。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审管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对干警个人信息和干警办案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市检察院组织全院140名干警填写《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问卷调查表》。在认真摸底研判基础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立足宜昌实际,按照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总体要求和原则,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统筹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目标统筹兼顾,主动向上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形成了切合宜昌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工作路线图、责任单和时间表。市中级法院党组连续3次召开扩大会议,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宜昌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实施方案》、《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考核方案》。市检察院针对检察官员额基本条件、机构编制具体设置、入额考核方式方法等问题积极请示汇报,制定了《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保省检察院部署在宜昌两级检察院不折不扣落实。
三是谈话交心凝聚共识。全市法院、检察院把干警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坚持“谈心谈话”与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深化。郭永祥案件宣判刚结束,10月8日至9日,市中级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再次与分管部门干警逐一谈话,充分了解、及时掌握、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和改革诉求,谈通思想,讲透政策,不漏一人,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各项思想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司法体制改革期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分级负责、逐人谈心原则,列出谈心时间表,确定谈心责任人,实行谈话记录签字制度。10月12日至1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与11名院领导、其他8名党组成员与57名中层干部、22名处室负责人与71名部门干警分别进行了点对点、面对面的谈话,全面摸清了检察干警的真实职业意愿,及时掌握了检察队伍改革思想动态。
四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市中级法院坚持边推进改革边加强宣传,组织汇编了司法体制改革文件资料汇编本,全院干警人手一册,多次召开全院会议传达改革精神,进一步严肃改革纪律、提振工作信心,确保人人了解改革、积极参加改革。同时,积极加强社会宣传,针对改革后法院系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可能对群众参与诉讼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行重点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市检察院积极打造立体传播平台,在检察内网开辟了司法体制改革专栏,利用全市检察机关“检务通”及机关电子显示屏,及时上载中省改革政策、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信息,提炼编印了《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宣传提要100条》,帮助全体干警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努力形成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