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秭归县检察院的未检干警收到了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洋(化名)的来信,向检察干警汇报每月的活动情况。他在信中写道,春节期间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武汉疫情严重,正在打寒假工的他因为还没有领到工资,便从生活费中挤出了50元捐给了武汉慈善总会支援抗疫。除了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活动情况,他还表露出对疫情的担忧,对国家的热爱,将来投身国家建设的梦想。
▲ 捐赠证书
看着曾经的犯罪少年向上向善,顺利回归了社会,未检干警也倍感欣慰。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挽救了一批涉罪未成年人。
一、严格落实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规定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秭归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依法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该院在团委干部、妇联干部、律师中聘请了一批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热心未保工作的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在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代替履行职责。针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欠缺的情况,检察长带领干警远赴深山,到未成年人住所地进行全面社会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给予其改过的信心和勇气...在办案中将各项特别程序一一贯彻落实,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得到最恰当的处理。
二、开展个性化帮教
对做出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未检干警针对每个人的情况,制订符合个性特点和实际情况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并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定期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联系,询问未成年人的活动情况,了解帮教效果。
三、及时开展心理疏导与亲子教育
根据未成年人的思想汇报中反映出的心理问题,未检干警及时解答疑惑,对其进行开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针对未成年人与家长之间出现的沟通问题,未检干警及时与家长进行联系,开展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进行劝导,帮助双方换位思考,修复亲子关系。
除了小洋,还有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志、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小兵...未检干警通过信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定期与他们联系,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情况,确保他们都沿着正确的轨迹前进。2017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的共7件7人,均重返校园或就业,顺利回归了社会。(来源: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