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期间,秭归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发永在信访接待场所,热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信访诉求,针对群众来信带案下访,积极解决老百姓司法诉求,为民解忧。
“零距离”
接访解民忧
“您好,感谢您对检察机关的信任,请问您今天有什么事情向我们反映?”
6月9日上午,宋发永副检察长在信访接待场所亲切地询问来访群众韩某某。来访人韩某某面对宋发永副检察长耐心热情地询问,开始讲述自己的诉求:
▶ 原来韩某某的丈夫在10年前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无赔偿能力,至今没有向其支付赔偿款,面对赡养老人和抚养儿子上大学的双重经济压力,想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接访过程中,宋发永副检察长认真听取韩某某的诉求,详细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是否获得赔偿等情况,并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条件向韩某某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通过审查相关材料,宋发永副检察长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现场进行了受理,并将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韩某某,宋发永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办理并给予结果答复。
带案下访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2020年6月5日,该院第三检察部收到一份司法救助申请书。
▶ 家住夷陵区的王某某(20岁)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右侧臂丛神经损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在宜昌、武汉等医院住院治疗四次,共花费医疗费用14余万元,后期康复还需要大笔费用,但事故主要责任人当场死亡,没有遗产可供赔偿,王某某的父母主要靠种田谋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因为没有钱做后期的康复治疗,只能在家静养,现向检察机关来信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宋发永副检察长了解这一情况后,带领控申部门干警驱车前往夷陵区实地走访调查。走访过程中,宋发永副检察长与王某某一家人促膝交流,认真、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详细了解王某某家庭的生活、生产情况以及伤病的治疗情况,向王某某一家耐心、细致地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条件,表示会尽快办理该案,并叮嘱王某某要坚持在家做康复锻炼,鼓励她勇敢面对困难,坚强乐观地生活。
“没想到您们会为了我女儿的事情特意上门调查了解,太感谢你们了,我相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女儿一定能走出困境。”
▶ 临别时,王某某的母亲哽咽着说。
领导亲自接访、带案下访,是秭归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检察公信力和亲和力,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秭归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制度,热情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办理好每一件群众来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秭归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