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远安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顺利调解了李某文等8人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了一件群众性上访案件,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合计四万余元。本次调解案件是自2020年8月1日正式组建的“法院 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第一次受理案件并成功调处的典型案例。
搭建平台
近年来,因劳动争议纠纷受案量剧增,部分无法得到有效调解,致使此类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为缓解公共法律资源,节约法律成本,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指导职能,搭建沟通平台,力促县人民法院和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有效对接机制,最大程度消化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诉调对接
2020年7月,远安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及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建立了“法院 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县总工会在机关服务大厅建立了标准化的调解室,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政法干部作为人民调解员,并有效借助司法局指导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手段,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和水平。
成效显著
据悉,今年来远安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发挥职能优势,通过编纂下发《人民调解员》手册、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人民调解协议评比等有效手段,不断提升县域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巩固“平安远安”建设成果。截至8月底,远安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涉及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拖欠等劳动纠纷案件10件,调解金额达3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100%。全县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833件,调解成功830件,调解成功率99%。 (来源:远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