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陵法院民三庭李敏法官收到了一封手写信和一本书,信里写着:“李敏法官您好,十多年前的一场官司,记忆犹新,如在眼前!……”刚劲有力的字迹让法官瞬间心头一热。
这封信的作者也正是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76岁的老人。为什么要给法官写这封信,还要从十多年前说起。
袁某是一名文学工作者,2009年,袁某所居住的产权属宜昌市群众艺术馆的住房在被告拆除群艺馆原办公楼时被砸,房内所有财产(含办公用品、大量书籍、文稿)损失殆尽,袁某认为,自己在此居住了十六年之久,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住房内的财产也属私人所有,被告在拆除其他房屋时砸毁了袁某居住的房屋,致使袁某的财产受到损失,被告应对此进行赔偿,遂诉至西陵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进行核实审查,因此案双方争议较大,相互抵触情绪重,法官为尽快化解纠纷,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都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仔细分析案情,抽丝剥茧,查清了案件争议的焦点,选择择期开庭。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最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共计25740元,为袁某挽回了部分损失,让纠纷得以化解,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与认同。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封感谢信。
如今已过去了十年,袁某特意将自己的著作与手写信送给法官,再次向法官表达感谢。虽然信上寥寥百字,但表达的却是对法官满满的感激。
看到感谢信,李敏法官回忆起十年前的往事,激动的说道:“没想到事情过去十年,当事人还能一直记挂着我,不论审判工作再苦再累,有了当事人的支持与认可也是值得的!”
近年来,李敏法官始终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从不抱怨和计较个人得失,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公正廉洁的自身形象使她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荣誉,而她是西陵法院众多优秀法官中的一个缩影……
一本书、一封信、一声感谢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也是西陵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来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