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笔救助金,我们一家人就能赶快去治病,治好病,我们的日子就有了新盼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葛洲坝检察院。”被救助人王某一边激动地说,一边向葛洲坝检察院副检察长毛志华送上“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
上述一幕,出现在葛洲坝检察院近日承办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金发放现场。王某是葛洲坝检察院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2014年,被告人徐某因口角纠纷持菜刀将王某砍成重伤,致使其左手伤残,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其丈夫李某也在本案中被砍伤。因徐某无赔偿能力,王某和丈夫为治疗康复身体花费的数万元医药费一直无法获赔。2018年徐某刑满释放后,王某为讨公道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仅从徐某账户执行到3000余元。
了解到这一案件线索后,办案团队先后两次深入王某家庭了解情况。经过实地调查和社区走访核实,王某因案致残,只能偶尔打些零工维持生活。丈夫李某视力出现问题,影响正常工作。公公患有脑梗死、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需长年吃药。
“王某一家属于典型的因案致残、因病致贫情形,确实亟需治疗康复和救济。”办案团队这样介绍案情。
为帮助王某一家走出生活困境,葛洲坝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王某一家人申请到55000元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葛洲坝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增强主动救助意识,在全面精准摸底排查救助线索上发力,实现从“老百姓来院申请”转变为“干警主动出门办案”,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全力做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将检察机关的温情暖意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燃起生活希望,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