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远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等14人涉嫌寻衅滋事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某、王某虎、余某东经常相互纠集在一起,伙同被告人唐某、李某、兰某文、兰某川、郭某等11人,多次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公共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为充分确保庭审公正高效,该院依法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等14人多项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14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据了解,此次公开审理,共计40余人参加旁听。下一步,县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