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邹某被抓捕归案,宜都首例涉黑案件嫌疑人13人全部到案。
11月14日,宜都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江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邹某为该案件唯一一名逃犯。
自11月6日,湖北省专题部署扫黑除恶“百日追逃”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业务骨干迅速成立了以副市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局长代志超为第一责任人的追逃专班,认真梳理研判该在逃人员信息和轨迹。
追逃专班兵分三路,到福建省及我市陆城和枝城两地进行多方侦查。在经历了3个多月的细致摸排后,专班人员于近日发现邹某已秘密潜回老家。
11月19日上午10时许,经过连夜蹲守后,民警在宜都市枝城镇某小区,将邹某抓获。经审讯,邹某(男,40岁,宜都市枝城镇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邹某已被刑事拘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都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截至目前,我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3人,破获刑事案件84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抓获涉案成员3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抓获涉案成员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抓获涉案成员8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2394.2万元。市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调查党员干部案件12件12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我市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齐心协力,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攻势,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