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今年受疫情的影响,家里到现在基本没有收入了,我正在为生活发愁呢,你们的救助太及时了……”7月10日,远安县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答复,并当场发放了一万元司法救助金,刘某某连连道谢。
2016年,刘某某的爱人周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元,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对方赔偿30余万元,但尚未赔偿到位,现还拖欠医院治疗费用10余万元。刘某某下岗多年,事故发生前家中主要依靠其爱人周某某打零工为主要生活来源,还要赡养老人。周某某亡故后,刘某某在一家宾馆打工维持生活,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宾馆已停止营业,申请人家中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2020年4月,刘某某向远安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远安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某的申请符合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张克平、典沣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谢军进行公开答复。
疫情无情人有情,司法救助显温情,远安检察院将检察职能融入疫情防控、融入脱贫攻坚,融入民生大局,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充分彰显司法情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来源: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