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市法治宜昌建设工作会在宜都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展示法治宜昌建设工作成绩,部署今年及“十三五”时期法治宜昌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主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刘红洲部署了法治宜昌建设工作。市领导马学军、王金建、黄克等出席会议。
在宜都市委书记罗联峰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后,刘红洲部署了法治宜昌建设工作,他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法治宜昌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最明显的成效是“大法治”格局全面建立,最重大的突破是科学立法正式启动,最突出的进展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入人心,最可喜的态势是全市法治创建氛围浓厚。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奋力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要从五个方面全面深化法治宜昌建设。一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加快创建法治城市;二是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着力建设法治经济;三是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厚植法治文化;四是要适应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打造一流法治队伍;五是要适应法治保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法治考核。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作重要讲话
黄楚平充分肯定全市政法工作卓有成效。他说,“十二五”以来,全市法治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促进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基础,法治宜昌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开创了法治建设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大法治”建设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他指出,要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法治宜昌建设的政治定力,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带头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努力为实现“135”战略体系和“两个率先、两个进位”奋斗目标,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治宜昌建设是涵盖多个领域、牵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更是社会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黄楚平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提高法治宜昌建设的实效水平。要跳出法治看法治,牢牢把握统筹兼顾的基本要求,学会“弹钢琴”,更加注重各项工作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和互动性,确保各项工作相互衔接、彼此支撑,从而不断提高法治宜昌建设的实效和水平。
要正确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确保法治和改革并驾齐驱,要正确处理法治与效率的关系、确保法治和效率同步提升,要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确保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形成打好“组合拳”、奏响“交响乐”、演好“大合唱”的强大合力。
黄楚平强调,要坚持压力传导,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找准法治绩效考核的“度量衡”,明确工作目标,实现法治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添好法治绩效考核的“辅助线”,要做好法治考核工作,不能单打独斗,不能自说自话,要按照全面、历史、辩证的要求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要树立法治绩效考核的“风向标”,促进法治工作目标的落地落实落细,培育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使权力真正回归到法治的笼子里,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找准并坚守法治建设中的坐标,自觉做法治宜昌建设的明白人、局中人、带头人,努力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全市齐动的创建氛围,形成厉行法治的“大气场”和“场效应”,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
马旭明主持会议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要实施法治“大创建”,打造特色亮点;要强化考评督办,确保工作实效,争取早日实现打造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的目标,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一流的法治保障。
黄楚平、马旭明还分别与宜都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伍家岗区的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宜昌市2016年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法治办主任,宜昌高新区、三峡坝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等300余人参加会议。
当日上午,与会者还参观了红花套镇吴家岗村、湖北土老憨生态农业集团、姚家店镇“一府三中心”、陆城人民法庭、陆城街道东风社区、宜都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清江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法治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