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洋河,是五峰采花人民的母亲河,她用源源不断的清泉哺育着一代又一代儿女,用弯弯曲曲的身姿沟通着一户又一户人家。漫步在泗洋河畔,感受徐来清风,看着碧波下游弋的鱼儿,让人心中惬意,但总有一些人违反禁令捕鱼,破坏了这份美好。
5月7日10时30分许,五峰公安局采花派出所接到匿名报警电话:泗洋河采花中学河段有人在电鱼。副所长易涛带领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查获正在河中用电捕鱼的违法人谭某。
民警经询问得知,谭某系采花乡白鹤村村民,58岁,7日与挖机师傅在该河段修路准备筛沙,看见河潭中小鱼众多,顿觉昨日从宜昌购置的电鱼渔具派上了用场,便迫不及待取来设备在此处电鱼。
“您老运气不错啊,新渔具第一天开张就有我们派出所的人来帮您张罗咯。”易涛开着玩笑说道。
谭某尴尬的回道:“警察同志,实在不好意思,我晓得错了,以后不再电鱼哒,这次你们就宽宏大量下吧。”
“早知道电鱼是违法的,那你为什么还要搞这些,你要是按规定钓鱼那是可以的,那也属于休闲,但是电鱼的话就要断鱼的子孙咯,这是要把鱼苗一锅端啊,都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看你这是前人载刺后人闯荆棘啊。你现在老实配合我们,和我们一起到所里讲明情况。再说你这千把块的渔具要是买鱼的话可以买十几条大鱼了,何必在这里折腾这些。”
通过对谭某电捕后装在塑料桶的鱼苗进行清点,品种多为当地的土鱼以及黄骨头,共计263条。
针对谭某电鱼的违法行为,采花派出所依法将对其予以处罚,并加大巡河力度,履行河警长制的职责,保护好泗洋河流域生态环境。(来源:五峰公安 平安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