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猇亭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市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积极回应企业不想当被告、不愿当被告、切实降低征信风险、不断降低运营成本等需求,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大力推进涉企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了企业友好合作关系,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去年以来,该院在诉前化解各类涉企纠纷500余件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近32万元,涉案标的额达4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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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把涉企纠纷诉前化解工作作为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坚持特殊敏感案件报告制,对涉及区内重点企业、经评估有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报告协调情况及调解方案;坚持重大影响案件集中办理制,对涉众型、涉重大项目类案件,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发挥法院主导作用,集中全区职能部门开展化解。近两年,诉前集中化解涉区内上市公司劳务报酬案件和政策性搬迁经济补偿纠纷近320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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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组织保障。组建“2名调解员 1名书记员”的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团队和“2名法官 1名法官助理 1名书记员”的涉企案件速裁团队,实时开展涉企案件调解工作。调解团队自主开展简单涉企案件的调解,速裁团队对调解团队调解程序和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对涉规模以上企业、上市企业和矛盾激烈的案件开展调解。两年来,两个团队诉前共化解涉企案件200余件,其中涉宜化、南玻等上市公司合同纠纷案件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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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内部衔接。加强调裁衔接,尊重当事人意愿,对已调解具有给付内容的涉企民事纠纷,迅速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当场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二次诉讼。两年来,司法确认涉企调解协议25份。加强立审执衔接,对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涉企案件,及时移交立案窗口,予以登记立案,并在涉企风险评估表中详细记载无分歧部分、主要争议焦点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为后续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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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注重外部联动。与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宜昌市房地产协会等机构精准对接,邀请上述机构进驻法院并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成立联合调解中心,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涉企纠纷,根据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分别委派上述机构开展调解。与区内公安、人社、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对接,针对案件特点邀请上述部门参加调解,在全区形成涉企案件有地调、有人调、全覆盖、无缝隙的诉前化解新模式。近两年,该院向上述部门委派调解涉企案件63件,邀请参加调解涉企纠纷近300件次。(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