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记者申明 通讯员周鹤宇 黄香强)近日,随着房子的腾退、交接……一件持续五年之久的“一房二卖”纠纷案,在伍家岗区检察院的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春节前夕,伍家岗区检察院接收到一份民事监督申请书,这是一件“一房二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11月28日,万某先向王某购买了房屋(赠送家具家电),并在后续获得了产权登记证明,黄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向王某购买了此房屋,并把屋内的家具家电作价一并购买。
后万某准备搬家住进此房屋时,得知情况的黄某拒绝搬走,并把房屋转租给了其他人。双方遂起纠纷,万某、黄某均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房屋归万某所有,黄某不服向宜昌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宜昌市中级法院再审作出驳回黄某再审的请求。黄某对腾退房屋没有争议,但认为家具家电应该属于自己,于是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材料,希望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对该案民事裁判结果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争议不大,法院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也没有违法情形。在仔细研读案件卷宗之后,检察官向房屋出卖人王某、房屋的第一买受人万某、第二买受人黄某了解情况,发现该案存在和解的可能。
1月11日,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当事人黄某、万某、王某三方坐到了调解桌前。通过承办检察官的深入释法说理,促成三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黄某三天内腾退房屋,万某将家电折价后以一定金额补偿给黄某,王某向黄某承诺将及时归还购房款。三方向检察院表达感谢的同时,还邀请检察官到房屋腾退现场做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