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位农民工,12万元的工资长达1年时间没有拿到,经秭归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后,两周内就顺利拿到了工资,农民工个个喜笑颜开。
一日,秭归县某乡镇村民谢某来到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反映所带班的16位农民工2023年4月在某公司做工,12万元的工资没有支付。案件受理登记后,中心迅速指派调解员组织调处。
经查,此案是一起工程转包导致的欠薪纠纷。2023年3月,某厂将一工程项目发包给甲公司,甲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乙公司,乙公司请谢某带班施工,工程结束后,乙公司给谢某出具了12万工资的欠条,涉及16个农民工。
在调解过程中,负责施工的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工程承包方甲公司认为“打酒只问提壶人”,款项已结,拒绝担责。针对上述问题,法院驻中心法官邓永红指导农民工进行起诉,将甲公司与乙公司一同起诉至县法院,县检察院也对16个农民工的讨薪事由支持起诉。
随后,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到工地现场进行调查并与各方见面,并反复向各方阐明,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个人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公司应该承担支付和垫付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经多次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工程承包方甲公司终于愿意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
3月6日至7日,由中心调解员主持,在检察院,法院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见证下,16位农民工分别与责任务各方达成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3月12日,16个农民工12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近两年,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合运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有效推动劳资纠纷快速高效化解,共化解农民工欠薪纠纷200多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近500万元。(秭归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