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位已过古稀之年的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来到王家畈镇毛湖淌村村委会,参加由检察官主持的现场调解。经过细心释法、耐心析理,积怨多年的三位老人终于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陈某云与受害人陈某圣、张某某系邻居,因琐事多次发生纠纷,矛盾日渐加深。2021年1月15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云因受害人陈某圣在门前设置通行障碍与之发生纠纷,双方持铁锹、木棍相互殴打,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鉴定受害人陈某圣所受伤为轻伤二级,受害人张某某所受伤为轻伤二级。
宜都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袁道林进行了充分阅卷,了解到双方纠纷的来龙去脉,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年纪偏大且犯罪嫌疑人自身无赔偿能力,直接起诉并不能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检察官决定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联合控申部门开展了走访调研活动。
检察官们先后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及子女、受害人及子女、代理律师进行谈心沟通,上门征求意见,并和当地基层组织沟通如何有效化解矛盾,为后期顺利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王家畈镇毛湖淌村村委会会议室,检察院、派出所和村委会合力为三位老人召开现场调解会,宜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斌担任主持人。调解会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承办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陈某云当场真诚悔过并签署保证书,其子女当面将65000元赔偿款转账给受害人子女。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受害人现场签署谅解书,多年积怨烟消云散。
近年来,宜都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为民办实事,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办案不仅仅止步于作出法律处断,更要着眼于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多种法律措施和手段修复社会关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