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和宜昌市红十字会近日联合发文宣布,在全省首先将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范围,并将从7月1日起施行。
为肯定、鼓励和支持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体现对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的关爱,激励更多的市民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行列,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红十字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商讨,决定将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认定、表彰奖励、慰问救助等范围,对成功捐献且符合见义勇为行为表彰规定的,可纳入各县市区见义勇为表彰,对捐献者事绩突出的,可纳入宜昌市见义勇为表彰。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和高新区社管办负责申报并审核相关材料,各县市区见义勇为促进会严格按照见义勇为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进行认定。
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入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6168人,累计捐献成功40人,涌现出了“2014年度宜昌市十大致敬人物”王洪涛、“爱心妈妈”黄丽丹、“为爱弃利”捐髓救人秭归橙农马梅芳、全省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后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王涛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