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梳理前几年发生的涉检信访案件,分析产生的根本原因,找准对策,采取“五项举措”,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涉检信访的发生。近两年该院涉检信访案件同比下降80%,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的公信力。
一、实行办案质量责任终身制。本着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主办检察官自办理案件之日起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主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初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以及案件判决后产生的涉检上访等问题全程负责、全面负责,不受职务变动、岗位轮换和分工调整的影响。对办理错案和瑕疵案件的,追究主办检察官的责任,纳入目标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与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挂钩。
二、全力推进风险评估预警。全力推行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实行一案一评。通过明确工作中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环节,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中对案件中拟决定事项和其他工作行为是否存在信访风险进行论证,在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与控申部门沟通,实现对信访信息的共享,控申部门会同承办人联合做好应对预案,实现社会矛盾化解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由治标向治本转变。自2012年以来,共对30余件案件进行了评估预警,对11件可能引起当事人上访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还制定了处理预案。所有的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未引发涉检信访问题。
三、完善申诉案件处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刑事申诉案件,与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摸清辖内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的底数,掌握案件的缘由,症结,做好接访、受理、复查、息诉等工作;对在接待窗口递交的民事申诉案件,控申部门与民行共同做好审查工作,将符合检察院受理条件的案件线索移交民行部门审查,并在案件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对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案件,与本院办案部门沟通协作,认真做好受理审查答复和息诉工作;对反映公安机关不立案、不移送审查起诉等控告类案件,严把案件入口关,妥善处理案件线索;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申诉,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与区信访局加强联系,争取一定救助。
四、规范扣押赃证款物程序。该院针对几年前因扣押赃证款物不规范引发的多起涉检上访案件,吸取教训,在办理案件时,对凡涉及到需扣押赃款的,一律由办案部门首先开具银行进账单,将赃款入统一的账户,再由办案部门开具扣押清单一式五联,除被扣押人外,送交一联由该院行政装备科统一管理,办案人员、侦监卷宗、内卷各执一联;对于需扣押物证的,严格执行证人到扣押现场作证,做到被扣物品数量、特征、型号、新旧程度明确,一式五份。自2012年以来,自侦部门办理了7件案件涉及到扣押赃证款物,无一起引发当事人申诉。
五、以案件管理促进规范执法。将案件管理作为提高案件质量,预防涉检信访发生的重要依托,通过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的跟踪,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预防和纠正违法办案情形的发生。案管部门重点进行事前、事中流程过程监管。重点进行环节预警和违规预警,充分履行案管的救济职能,及时纠错。近两年来,经过流程监控,对5件案件进行违规预警,督促办案部门及时进行了纠正。同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发现2件瑕疵案件并进行通报,督促办案部门纠正。通过案件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将涉检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