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由葛洲坝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起案件在葛洲坝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法院采纳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庭审共用时约40分钟,平均一案仅用时8分钟。
今年以来,葛洲坝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1件11人,均为轻微刑事案件。此次集中开庭的5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精准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公诉人摘要宣读了起诉书,审判员重点审查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签署的合法性,法庭最后陈述阶段,5名被告人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自愿认罪认罚。随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对5起案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至有期徒刑7月缓刑一年不等刑期,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据该院分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彭仲华介绍,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该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告知、讯问、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站式”完成;加强类案分析,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性;加强检法沟通交流,强化协作配合,有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辖区全面推开。
从集中开庭情况可以直观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庭审周期,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下一步,葛洲坝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不断提升认罪认罚工作水平,让“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让公平正义“加速度”!(来源: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