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伍家岗区法院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顺利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促进了矛盾有效化解。
原告小花(化名)与被告大明(化名)于2018年7月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聚少离多,缺乏交流,导致感情破裂,积重难返。2020年6月22日,小花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到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受案后,办案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多方联系被告。被告申明其就职的单位工作性质特殊,不能亲自应诉,亦不能参加庭审。鉴于此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庭前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让被告参与到庭审当中。庭审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原告小花及其代理律师均到庭,被告大明“线上”到庭,经过视频及身份证拍照核对身份后庭审开始。因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均无异议,法庭直接进入调解程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法庭当场制作了庭审笔录和调解书,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至此,一起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的离婚案件通过互联网开庭的“线上”审判方式顺利调解结案。(来源:伍家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