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经过这一带,周围全被猪粪和建筑垃圾围堵成了黑臭水体,远远就能闻到飘来的猪臊味,没想到如今摇身一变成了清澈的鱼塘,检察官同志真是帮我们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位于猇亭区金岭居委会附近的一名群众向再次来到此处,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检察官如是说道。
2019年4月,猇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职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区金岭居委会居民余某某将肉鸡养殖场改建为简易猪舍,租赁给他人饲养牲猪,属于禁止养殖区域,养殖场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全部裸露在外,并直排至未采用防渗防漏措施的土坑,溢出后形成黑臭水体,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
拆除前的简易猪舍
猇亭区检察院遂决定对其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在全面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2019年5月14日,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猇亭区金岭居委会养殖户违法排放养殖废水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会同猇亭区农业农村局、云池街道办事处及金岭居委会,多次前往现场督促整改。经整改,养猪场已全部拆除。
粪污形成的黑臭水体
2020年9月,猇亭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对2019年度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逐一开展落实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金岭居委会这处养猪场,发现养猪场已全部拆除,粪污形成的黑臭水体已治理,而且还转变发展理念,将养殖场周围的黑臭水体治理后开发为鱼塘供游客垂钓,对推动乡村振兴、维护生态环境产生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周边群众的纷纷点赞。
整改后成清澈鱼塘
猇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权表示:“公益诉讼不是单纯的发一纸检察建议,起诉一起案件,而在于解决侵害公共利益及老百姓关切的实际问题。同时,公益诉讼还要找准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契合点,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倒逼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自我纠错,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有底气,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让检察建议真正体现刚性,体现检察担当。”(猇亭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