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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乡村小道露水正浓,山谷间蔼蔼白雾尚未散去,一阵嘈杂的争论声惊动了附近的村民,这是兴山法院峡口法庭干警正会同白鹤村治调主任,现场为一起排除妨害案件当事人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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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某于2012年开垦峡口镇白鹤村集体空闲地,并于2014年种植纽荷尔柑橘。因该开垦地与被告郑某承包的山林相邻,郑某认为向某种植柑橘树的部分地块原系郑某承包的山林,双方自2014年以来,多次发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造成郑某残疾。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多次出面处理双方纠纷,但双方积怨已深,矛盾始终无法化解。
峡口法庭先后受理双方之间涉身体权纠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三起。为查清案件事实,峡口法庭干警先后两次深入案涉土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判决由向某管理案涉争议柑橘树。判决生效后不久,向某再次反映郑某超越界限采摘了属于其管理的柑橘。考虑到群众之事无小事,峡口法庭干警决定到现场,逐项落实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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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干警先明确判决内容,双方虽有争议,但经过干警释法析理,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听从安排。意见达成一致,工作人员立即拉开皮尺确定原告管理地块范围,挥动锄头挖开界限,并由双方在交界处做好标记。经过两个小时的工作,双方争议已全部明确,向某长舒一口气:“今晚我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问题解决了,安心过个好年!”,干警离开时,不忘为他们送上祝愿。返回的脚步声显得格外轻快,身后,冬日的阳光洒满了蜿蜒的小路。(兴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