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背篓法庭”再次从五峰镇出发,向西挺近大山。
途径采花乡到一处工地向当事人送达文书后,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俊一行3人来到牛庄乡。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海拔2000多米的牛庄乡是五峰地势最高、距离最远的乡镇。赶到集镇时已经是中午,简单吃过午饭后,来不及休息就又驱车前往金山村。
原告李某已是84岁高龄,本应儿孙满堂、安享晚年,却因老伴离世早,女儿相互推诿赡养责任,一纸诉状将4名女儿告上法庭。考虑天气炎热,老人行动不便,在乡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大力支持下,陈俊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庭审中,经耐心劝导,4名女儿均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但对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持有异议。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及调解,双方因分歧过大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3人计划连夜抄近道赶往傅家堰乡,第二天一早处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不巧的是,当一行人已驱车大半路程时,村民告知前方因道路抢修无法通行,只好原路返回,选择主干道前往目的地。月明星稀,山路曲折,到达采花乡时已是晚上10点。一天下来,虽略有波折、稍显疲惫,却也无比充实。
次日不到7点,3人就再次启程,到傅家堰乡查看保险标的现场后,中午匆匆返回五峰镇。来不及休息,陈俊迅速查看卷宗熟悉案情,下午2时30分准时走进法庭。(五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