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已将楼道的灯全部更换成时控灯,我们再也不担心晚上一抹黑了。”4月中旬,伍家岗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员按工作流程进行回访时,听到了美容店业主熊某满意的答复。
2024年3月,在某商业楼宇经营美容业的熊某,因楼道灯光的问题几次反映给物业公司,没有得到解决,拒绝缴纳物业费长达三年。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没有结果,找到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提出调解申请,希望商户能缴纳拖欠的物业费12477元和滞纳金40986元。
接到申请后,该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站长、调解员等成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到当事人所在楼宇进行现场走访。
经了解,熊某从事专为女性提供服务的美容行业,客流量高峰时段主要是在晚上,因部分感应灯损坏,顾客反映夜晚通道很黑,致使生意受到了影响。
物业公司解释,房屋公共区域楼道的灯在白天和夜间常亮,既不节能,也额外增添了公司运营成本,经综合考量后才决定将楼道的灯换成了感应灯。
在了解详情后,工作人员当即告知物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改建、和重建建筑物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
物业公司在经营中节能降耗本应提倡,但是物业公司在商铺交付后未经其他业主的同意私自将楼道的灯光改成感应灯,更改了设计规划,没有考虑个别商铺的经营环境,损坏了他人的利益,因此物业公司的行为存在过错。
经过与熊某和物业公司的反复沟通,在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劝解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主动将熊某店铺门口感应灯更换成时控灯,并减免熊某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和全部滞纳金,熊某也非常配合地缴纳了欠缴的物业费9482元。
据介绍,伍家岗区自开展“法务进楼宇”专项行动以来,积极与楼宇运管部门协作,搭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专业优势,强化涉企纠纷调处,做到有纠纷即响应,在快速化解纠纷的同时,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隐患,以贴心、暖心、细心的服务方式,为楼宇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伍家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