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是执行中“老大难”问题,常常让执行干警感到棘手。房屋买卖也是一件琐碎的事情,中间涉及多项程序需敲定。当异地执行与房屋买卖“碰撞”,执行变得“难上加难”。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省异地执行,与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将2起执行骨头案执行到位29万元。
申请人某工艺公司、刘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刘某某夫妇的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总标的额54.12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便杳无音信,且无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可执行的只有已在诉讼中保全的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房产一处,但因赵某长期外出,且房屋由其母亲居住,判决内容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五峰法院先后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失信、限高等举措,但其依然拒不履行。
2019年10月中旬,经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现有商铺一套。考虑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态度,预判不排除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可能,为保障金融债权,维护申请人利益,五峰法院立即对该商铺进行查封,并将被执行人传唤至遂平法院。
起初,被执行人仍找各种理由搪塞,但见执行力量进一步增大、执行手段进一步强硬,如不履行法律义务,或将面临房屋拍卖、商铺查封、拘留15日等处置。于是被执行人主动交代其已挂网出售的房产。
考虑到此案复杂,遂平法院执行局长带领4名执行干警,帮助调解案件纠纷,协调配合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房屋中介和买家因查封房屋过户问题,表示愿意提供执行协助。
次日上午,执行局干警与被执行人、房屋买卖方、房屋中介一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介当场将29万元房屋尾款支付给法院,作为被执行人赵某履行款;履行款到账后,法院立即办理解封手续,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签字过户。
人民法院要完成司法为民的神圣使命,离不开兄弟法院之间的大力协助和精诚团结,特别是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更是离不开“全国法院是一家”的共识和全国法院上下一盘棋的格局。
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异地执行案件中,坚持执行前,全面梳理、摸清情况、吃透案情,明确办案人员,制定出行线路,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搞“去了再说”;坚持执行中,打破地域藩篱,灵活运用执行智慧,规范执行手段,把矛盾冲突激化的可能降至最低;坚持执行后,再普法再教育,当好执行普法的“宣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