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宜昌市司法局作为宜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宜昌争创全国“双拥”工作模范城“六连冠”活动,动员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人才和智力资源,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进军营”活动,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努力促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组织保障
宜昌市司法局2011年制定出台了《宜昌市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规定》,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规定工作站的职责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同年5月,市司法局成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武警宜昌支队工作站,纳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先后在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定期不定期沟通协调,建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素质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进军营”活动。近两年来,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律师协会,共组织法律人员进军营举办法制讲座65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共计128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500份,现场解答、网络解答和电话解答各类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法律问题2150余个,向驻地部队赠送法律书籍、法律援助宣传册1500余份,受益官兵达3600人次,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军人军属法律素质。如市律师协会在武警宜昌支队举行主题为“法律进军营,服务到官兵”活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彭光耀和民商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向武警官兵赠送百余册法律知识读本。罗世万律师结合官兵们关心的婚姻家庭、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用生动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为官兵们解答了在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在宜昌武警支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揭牌仪式上,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殷书月律师为主会场及30个分会场1800名官兵上了题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制讲座课,受到部队官兵的欢迎。
三、加强权益维护,增强工作实效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努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市律师协会组织办理涉及维护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非诉案件63件,诉讼案件37件,有效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局面。2013年5月,市民黄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本市夷陵大道自西向东行驾,当车行驾至“江山风华”小区前路段时,遇熊某某自北向南横过道路,黄某某所驾的二轮摩托车前部左侧与熊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熊某某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22日死亡。熊某某的女儿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询问得知熊某某系某集团军军人李某的岳母,市援助中心当即启动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审查、并指派了援助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黄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熊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案外人黄某某的父母表示愿意参与本案调解,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黄某某提供债务履行担保并在和解协议上确认其承担的义务。最后,黄某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熊某某死亡遭受的各项损失共计18.6万元,黄某某的父母作为担保人自愿承担代偿责任,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军人亲属死亡的意外事件得以顺利解决。
今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要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继续实施法律拥军,深化双拥工作。一是健全服务机制。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制度,落实责任和服务承诺,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工作配合,推动“法律进军营”制度化。二是扩大服务队伍。要大力满足全市各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服务所积极参与法律进军营活动的要求,在全市1000多名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中组织更多人进军营,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三是提高服务水平。要针对军人军属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系列法律讲座,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人才培训。要在办理涉军法律服务事项时,切实考虑军人军属实际困难,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实惠的法律服务。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拥军“绿色通道”,对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快捷受理、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后办手续。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专人负责,重点督办,加强办案各环节的案件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拥军”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