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开办“戒毒医院”的幌子豢养打手组建“地下执法队”,暴力威胁强掳吸毒人员到院戒毒,敛财60余万,挑衅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近日,市扫黑办通报了枝江何某黑社会犯罪团伙的罪恶行径。
2016年底, 43岁的何某以“挽救吸毒家庭,为政府排忧解难”为幌子,筹办枝江益民戒毒医院,自任院长兼总经理。招募和强拉人入伙,豢养一支“地下执法队”,统一配发仿警制服、戒毒标识、手铐、警棍等器械,提供车辆随时“出警”。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将强掳吸毒人员的行为外泄。
2016年底至2017年2月, 何某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敲诈、虚假宣传等手段,向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敛财60余万元,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强迫他人接受“戒毒”治疗19起,以将吸毒人员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相威胁,充当“执法队”敲诈勒索作案6起。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作案4起,致一人轻伤。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作案2起,致1人轻微伤。对枝江众多吸毒人员形成心理恐惧和精神强制,致使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
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 何某犯罪组织通过歪曲事实投诉、控告等手段向公安机关施压,多次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办案秩序,公然挑衅执法权威。2017年2月,吸毒人员杨某被该组织控制,枝江警方接到报警后到益民医院出警时,何某阻挠民警进入,又提出对民警搜身、不能携带警用装备等无理要求。后何某歪曲事实真相,以公安机关违法办案为由向有关部门投诉。2017年6月23日上午,何某带领4名组织成员到枝江市公安局百里洲派出所,以该所将吸毒人员送至正规医院治疗系违法行为为由,要求查看吸毒人员的卷宗遭拒,何某向有关部门控告。
枝江市人民法院一审:
以何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13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得一年到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宜昌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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