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某甲、高某乙、屈某虎恶势力团伙案作出判决,至此横行三斗坪镇务河村近七年的“村霸”被打掉,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匿名举报 有人在村里为恶一方
2018年8月,夷陵区先后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三斗坪镇雾河村村民高某甲、高某乙、屈某虎等人长期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干扰村委会正常工作,强揽工程、煽动闹事,欺压百姓,作恶一方,引起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夷陵区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秘密进驻三斗坪镇务河村及附近村落,全面走访排查,深入调查取证。通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初步掌握了该村村民高某甲、高某乙、屈某虎等人的涉恶犯罪证据。
2018年9月5日,工作专班在三斗坪集镇将正在进行工程投标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甲、高某乙、屈某虎等抓捕归案。
一网打尽 三人抱团横行劣迹斑斑
将这伙人一网打尽后,进入了案件更为艰巨的证据搜集及固定环节,为此工作专班再次进驻三斗坪镇务河村,深入开展工作。
经查,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高某甲、高某乙分别采取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其中,高某甲强迫交易作案2起,交易金额156736.50元,违法所得数额28151.90元;高某乙强迫交易作案1起,交易金额98000。
同时查明,2013年9月至2017年7月,高某甲、屈某虎、高某乙共同或单独采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手段,寻衅滋事作案4起。其中,高某乙参与作案3起,屈某虎参与作案2起,高某甲参与作案1起。
绳之以法“村霸”纷纷领刑并罚款
经查,2011年10月至2018年7月,高某甲、高某乙纠集屈某虎,为谋求强势地位,攥取经济利益,借故或者无故生非,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宜昌市三斗坪镇务河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成为该村恶势力犯罪。
今年9月4日,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某甲、高某乙、屈某虎“村霸”恶势力团伙作出宣判:被告人高某乙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高某甲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被告人屈某虎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