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攘攘的伍家岗街头景象一片繁忙,居民生活、商户经营安定有序,一如往日般平静。就在2年前,以胡正虎为首的犯罪组织在宜昌市及周边以“套路贷”的形式,采取恐吓、胁迫等手段强行索债,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造成60余名被害人及亲属心理极度恐惧,不敢举报、控告,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2019年8月13日,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正虎等十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同年10月30日公开宣判,2020年4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胡正虎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青等9人分别判处有其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此,这件宜昌首例“套路贷”涉黑要案圆满办结。
办理这起案件的“1.18”专案办案团队为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临危受命 勇挑重担
2019年1月18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中心打破了往日的宁静,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公安分局的侦查人员抬着沉重的两个大箱子走进案管中心,案管干警王艳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摆在她面前的卷宗堆积如山。由于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又是涉黑案件,这样的案件不论分给谁办理,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且一个员额检察官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几乎不可能。当即,院领导迅速决定成立“1.18”专案办案小组,就这样,两名专业过硬的青年员额检察官舒琴、俞维和两名年轻的检察官助理付钦青、李小俊成为专案组成员。接到这项任务时,他们毫不犹豫,应声而道:“保证高质高效完成任务”。这支平均年龄36岁的扫黑“铁军”接到案件的第一天就全身心投入到紧张的办案工作中。检察官研讨室成了他们集中办案的场地,为啃下这块“硬骨头”,队员们疯狂地开启“白 黑”、“5 2”的加班模式,在这片无硝烟的战场上,与一群黑恶势力展开无形的较量。
攻坚克难 破茧而出
“1.18”专案办理起来远要比办案组成员想象中的难,摆在他们面前的困难和问题就像旅途中的拦路虎和绊脚石。由于案件涉及的罪名较多,每一个嫌疑人每一笔犯罪事实都需要办案人员仔细审查。涉案人员多达10人,犯罪嫌疑人一部分关押在位于城区的第一看守所,一部分关押在城区外的县、市看守所,还有的在监视居住,在有限的审查起诉期限内要完成阅卷、提审、制作起诉意见书、形成意见、提交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讨论的工作,如果案件有问题还要尽快、及时的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18专”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如果按常规的办案方式根本就无法完成,只能分工配合,兵团作战。
困难就像一座大山,它巍然屹立,只能靠不懈努力去克服它,才有机会看到山顶的无限风光。经过办案小组商量决定,内部分组,舒琴和李小俊一组,俞维和付钦青一组。两组成员将卷宗平均分成两部分,每个小组进行阅卷审查、梳理证据和存在的问题后汇总归纳,形成总的审查报告。根据人头数和关押距离远近情况,两组人兵分两路,一组负责到关押人数较少的县、市看守所提审,另外一组到关押人数较多的城区第一看守所提审,提审结束后再开会集中讨论,撰写材料,上报数据等工作。
检察官研讨室的灯总是最早点亮最晚熄灭的那一盏,4名检察干警从严冬到暖春再到盛夏,两百多个日夜的奋战,锤炼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专案组成员利用工作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阅卷、查阅资料、完成审查起诉意见书,制作讯问提纲、质证提纲、庭审预案等资料,专案组的同志除吃饭时间外,基本都在办案,每天晚上加班到十点以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6月19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胡正虎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利剑出鞘 涤荡黑恶
历经了228天的艰辛办案,2019年8月13日,案件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100余名社会群众代表参加听庭。由副检察长李若、4名专案成员、1名技术人员组成的6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并运用科技手段保障“智慧”出庭。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通过ppt展示思维导图、逻辑图、结构图、流程图、时序图并辅以文字说明,向出庭及听庭人员客观、形象地展示证据和相关材料。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用时近1小时宣读长达24页的起诉书,出示66册证据卷宗指控犯罪,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6起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脉络清晰的论证,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面对被告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质证意见,站在公诉席上的“1.18”专案团队,身着“检察蓝”,胸戴庄严的检徽,神情肃穆,泰然自若,思路清晰、有条不紊地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证据、当庭进行了有据的答辩。
公诉人妙语连珠、掷地有声、平和理性,真正做到了“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整个庭审持续了2天,为了打赢这场“法律仗”,“1.18”专案组成员在休庭间隙也丝毫没有松懈,加紧讨论答辩要点,中午短暂的休整后又继续投入庭审,时值盛夏,酷暑炎热,公诉团队始终保持紧张的作战状态,公诉人以熟稔、深厚的法律理论积淀,以理性得当的庭审言谈形象赢得了被告人和辩护人以及旁听人员的尊重。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正虎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青等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伍家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宜昌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院在办理过程中,强化对案件犯罪事实证据的审查,准确适用办理涉黑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真正做到打财断血,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来源:伍家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