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10日下午6时,姜某骑着电动三轮车送快递途中,在宜昌市猇亭区临江路段左转弯时与骑两轮摩托车的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左膝关节受伤,致其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姜某仅支付张某住院医疗费5千元。随后,姜某与张某协商赔偿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4万余元。因姜某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其应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超出部分按主次责任比例支付。
调解结果
经法院开庭前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姜某赔偿张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0.5万元,张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快递员自身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多拉快跑,不顾他人生命安全而骑车速度过快,甚至违反交规。
快递员无论刮风下雨,均一直在路上奔波,面临的意外风险较大,应按需选择购买保险,如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即使其车辆属于非机动车无法购买机动车交强险,也要尽量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且选择赔付限额高的险种,给予自己和他人更多的保障。
在这里提醒各位快递员,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骑行至路口减速慢行,观察有无车辆行人;夜间骑行将车灯打开,提醒别人,安全自己;保证良好的刹车系统,车有故障及时维修;不要疲劳驾驶和逆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来源: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