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秭归县法院集中判决了九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判决包工头王某清偿9名民工的工资合计34606元,某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某路桥公司将某桥梁工程分包给某劳务公司,该公司又将部分工程违规分包给了包工头王某。王某雇佣了一批农民工为其施工,做工结束后,王某既未结算工资、也未出具完工单,便玩起了“失踪”。
九名民工为讨回工资,多次找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但由于民工手中证据不足、王某又藏匿外地,对案件取证造成较大阻碍。今年4月,林华安律师事务所为民工们提供了法律援助,秭归县检察院也支持民工起诉,九名民工向秭归法院起诉某劳务公司。
法院为这批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了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赴武汉黄陂区,通过寻访、蹲点,找到包工头王某本人,将其带到了当地法庭,向王某依法送达法律文书,调查了解案情,确定开庭日期。经查,劳务公司早已向王某支付了大部分民工工资,但王某挪作他用,至今未支付给民工。
12月21日,秭归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民工工资。秭归法院将持续跟进,确保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秭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