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又到了结算工钱,筹备年货的关口,辛辛苦苦一年到头自然是想顺顺利利、欢欢喜喜地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准备过年。然而,索要工钱的过程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难免碰上糟心事、糟心人,百般推脱,万般不愿,不管你好说歹说,苦口相劝,就是不拿钱!这时的你是否已经耗尽耐心,怒发冲冠,恨不能拳脚齐上?
停!冷静!
这个时候切莫热血上头,
索要工钱变伤害,
那可真是有理变无理了!
为了索要工钱触犯刑法,
得不偿失。
近日
秭归县检察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2019年某日,吴某某到一门店,找店主杨某某索要装修工钱,因未得到杨某某的答复,吴某某遂将店内的两个不锈钢锅盖拿在手中敲打。杨某某上前抢夺锅盖时,双方发生抓打,吴某某用手中锅盖将杨某某头部砸伤。
经鉴定,杨某某损伤程度综合鉴定为轻伤二级。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明明是前去索要工钱
怎么就演变成故意伤害了?
检察官在此提醒,讨薪维权一定要依法、理性!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以及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多种合法途径维权。切莫冲动行事,依法维权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