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秭归县人民法院茅坪法庭两名党员法官前往郭家坝镇庙垭村与当地的一名村委会党员干部、一名老党员组成了一支“党员诉讼服务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之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党员法官+”的新模式下,秭归法院将诉讼服务站“建”到了百姓家中,矛盾化解取得了新成效。
调解现场
原告唐某系农村涂料工,被告周某雇请唐某为其做工,为其新建房屋做涂料。原告唐某在做工过程中头部摔伤,构成十级伤残。该案经过两次开庭调解,但原、被告双方争议依然较大,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多次电话沟通后,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前往原、被告双方的所在地庙垭村委会,并邀请了当地老党员、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开庭前,两名党员法官就案情对参与调解的老党员、村委会党员干部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向村委会党员干部深入了解了原、被告的日常交往情况。在法官严谨细致的说法明理与村干部、老党员的亲切耐心开导之下,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态度缓和后的被告同意配合与原告协商处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伤后的经济损失近17万元,被告除已赔偿13600元,另自愿赔偿83000元。
参与调解的村干部郑之前表示:“秭归法院的同志来村里化解矛盾,还让我们村干部也参与调解,让我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帮助乡里乡亲调解了矛盾纠纷,我要为这种一举两得的模式点赞。”“是啊,如今诉讼服务都送到了百姓的家里,还能让我这个老党员跟着发挥余热,真是太好了!”老党员郑家凤的言语里满是高兴。
百姓事,无小事。今年以来,秭归法院推行“党员法官+”调解新模式,通过在县矛盾调处中心设立党员调解组、在五个人民法庭辖区村落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帮扶村设立驻村党员调解工作队等方式,最大程度吸纳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德高望重的老党员等参与调解,发挥他们熟悉乡规民俗、熟悉矛盾源头等优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逐步将一个个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站建立在百姓家门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助力多元解纷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秭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