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夷陵区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7至2021年(截至9月30日),受理各类案件27948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40.3%;结案26133件,比上一个五年同比上升64.8%。
全面推进平安建设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行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结刑事案件1268件,判处2171人,判处罚金7460万元。审结黄鹤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涉黑恶案件16件,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99件,审结盗窃、诈骗、抢劫等侵犯公民财产犯罪案件346件。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平湖天下”“山水国际”等楼盘开发商破产重整进展顺利;依法追究“平湖天下”原开发商“恒裕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责任。依法审结“长江市场建设公司”“康太食品公司”破产案。“坤艳药业”“御龙光电”“弘林置业”等一批破产案件有序推进。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
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和“双报到”。加强日常防控管理,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制裁疫情期间实施妨碍公务、诈骗的犯罪分子2人,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应对疫情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租赁、借贷等纠纷,积极应对“疫后综合症”。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印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文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各流程环节优化服务。审结涉企案件7660件,标的额52.7亿元;为企业办理财产保全491件,保全金额7亿元;执结涉企案件4634件,执行到位22.7亿元,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依法化解各类民事纠纷14654件,涉财产案件标的额62.6亿元。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17件,物权纠纷304件,合同纠纷9461件,侵权责任纠纷1534件,其他纠纷1038件。以调撤方式结案7660件,调撤率52%。
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1件。其中,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7件,确认违法6件,履行义务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52件、促成撤诉结案40件、调解结案1件,作出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32件。审结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441件、申诉案件1件。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惩处128人,判处罚金257.3万元。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开展涉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促进回收不良金融债权5亿元;严惩实施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行为,审结案件16件,判处24人。决胜脱贫攻坚,组织结队帮扶,投入资金53万余元,争取项目资金400余万元。
努力践行为民宗旨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深化司法便民利民。
协调值班律师、退休法官现场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0余人次。组织到乡村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对有特殊困难的执行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340余万元。对821件追索劳动报酬、雇员受害赔偿等民事纠纷快立快审快结,并对2个法人组织、7名个人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责任。
积极兑现胜诉权益。
受理执行案件10557件,执结9628件,执行到位27.8亿元。顺利完成“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发布失信名单2901个、限制高消费令8334个、限制乘坐高等次交通工具16825人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人。办结执行审查案件238件;网络司法拍卖共发布2039件,成交额1.42亿元,溢价率9.14%。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
推出跨域立案和线上服务,开通电子印章、辅助法律文书制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功能。上线诉讼费和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系统以加强监管。五年来,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9538份,网上直播庭审797件,向当事人推送流程节点短信6.9万条。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
“1234”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建设规范化的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和文化设施。完成鸦鹊岭法庭标准化建设、乐天溪法庭维修改造,小溪塔法庭恢复运行。5个派出法庭审结各类案件3768件。在黄花、乐天溪设旅游巡回法庭,就近审结旅游相关纠纷66件。4个派出法庭获得“全省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
完成两批员额法官递补遴选以及两批司法雇员招录,形成“1审1书”团队办案模式。修订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司法责任制规定、重大敏感案件审判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常态化分析发还改判案件并编发裁判指引。将内设机构精减为8个。
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
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妇联、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宜昌分中心分别建立劳动争议、律师参与、家事纠纷、房地产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与“老黄调解室”、乡镇司法所、村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诉调对接。引入两家调解机构共7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积极探索工作机制改革。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简单民事、刑事案件共578件。与区检察院配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区司法局配合,落实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发放律师调查令154份。试点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家事纠纷调撤结案1375件,调撤率59%。
始终坚持从严管理
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党的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好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认真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严格管理监督。
出台院党组接受同级监督的12条实施意见。通过“四类案件”识别和监管、案件抽查评查、投诉举报核查等措施,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定“四项负面清单”,开展风险点排查防控。接受市县联动巡察,积极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报38期问责23人次。
提升能力素养。
经常性开展“法官大讲堂”活动,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4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办案竞赛”“五比五看”“学术研讨会”“精品案件、优秀文书、优秀庭审评选”等交流活动。2017年以来,11篇案例获最高人民法院采用,55篇文章获市级以上采用,1个案件、1篇文书入选全市十佳。
自觉接受监督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坚决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件7件、代表建议2件。虚心接受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办理委员提案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11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20件。
今后五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强化政治建院、文化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为夷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在政治立场上更加坚定。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提供更优服务。
三是以维护平安稳定为中心,在依法履职上创新业绩。
四是以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在司法为民上见新成效。
五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在智慧法院建设上有新进展。
六是以队伍建设为根基,在司法形象上展新面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