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五峰县检察院派员出庭参加该院支持农民工起诉的一起索要劳务报酬纠纷案件,经庭前调解,被告同意全额支付原告薪资2万余元。
60岁老汉为妻外出务工却遭遇欠薪
2020年8月,为给身患重病的妻子治病,60岁老汉袁某某决定走出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长坡村的老家外出务工,在武汉市汉南区戴某某所负责的建筑工地从事房屋装修工作,工程完工时双方约定2020年年底结账。2021年9月,苦等大半年的袁某某见工资仍未到账,便决定向武汉汉南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该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但戴某某于调解当日支付第一期工资后便再未履行后续义务。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助力讨薪
四处讨薪无果的袁某某最终被迫寻找司法途径维权,2022年1月12日,袁某某向五峰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当日立即开展调查,并于次日向五峰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庭审前,在被告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检察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告调解沟通后,经原告确认调解方案,最终被告同意全额支付薪资,并在法院远程调解平台中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袁某某作为偏远山区的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调取证据困难,维权途径有限,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决定支持起诉。
“农民工对法律规定知晓程度低,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处于弱势地位。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境界快速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通过支持起诉、庭前和解促进案件快速办结,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承办检察官说道。(五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