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汝南、通讯员阮馨莹)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不起诉人公开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教育挽救19名在校大学生重返校园。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为获取非法收益,以报销往来路费、提供住宿及按流水提成等方式,先后邀约、组织26名在校大学生在天门市为其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手机等,并提供资金支付、转移、取现等行为。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五峰检察院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某高校内集中出现20余名在校大学生参与犯罪,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学校、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召开听证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多为在校学生,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情节,主动退赃,有悔罪表现,综合犯罪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部分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该院在高校内公开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对19名“迷途”学生开展释法说理、公开训诫,并向该校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学校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坚决遏制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内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要随意租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切勿轻信他人,以防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耽误了学业和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