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检察官,欢欢目前在一家餐厅已经荣升为主管了,谢谢您对欢欢无微不至的帮教和鼓励。”7月底,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李小俊收到涉罪未成年人欢欢(化名)的爸爸发来的一条短信。
2021年夏天,就读于某中专的16岁女孩欢欢,在餐馆打工时,偷了一位同事的数千元,被公安机关抓获,移送起诉。
李小俊在介入案件后,发现欢欢的家庭情况,令人唏嘘:父母离婚后,母亲远走他乡,父亲在外地另组家庭,欢欢独自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奶奶对欢欢也无力管教。
李小俊结合案情,从挽救教育出发,依法对欢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附条件考察期间,会同人民监督员和当地村委会、欢欢的父母等反复沟通,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各方加强对欢欢的管教和呵护。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欢欢终于重新感受到家庭温情和社会关怀,从村防疫志愿者开始,逐步成长,进入当地一家连锁餐厅就业,踏入人生正轨。
欢欢的故事,并不是孤例。
2022年,在一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中,被害人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李小俊积极争取,多方奔波,协调三省四地检察机关为其落实户口和学籍迁移,并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为被害人追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解决司法救助款38000元,募集爱心捐款3000元,让这位未成年少女“重新起跑”。
2022年,李小俊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实施“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十余位青年检察官走进全区24所中小学;2023年,他组织“吾家”未检讲师团,以身边案、身边例为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开展法治宣讲。
“因为我们的努力,一个个未成年人人生轨迹因此发生改变,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太有意义了。”李小俊说。(记者申明 通讯员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