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贺金梅 李维)近日,秭归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架设voip设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
2023年2月,被告人向某甲、周某某、向某乙在宜昌市城区、夷陵区、秭归县等地的酒店登记房间,利用登记房间的固定电话接入voip设备,连接路由器和电源后,向某甲通过“缅贝”聊天软件联系上线远程调试voip设备,设备运行正常后架设人员离开房间,待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架设人员返回房间收走设备,通过上述方式为网络诈骗提供通讯传输,并以此获得佣金。
截至案发,向某甲收取佣金41180元,个人实得人民币37680元(含为实施犯罪开支房费、租车费及生活费等),向某乙个人实得人民币2000元,周某某个人实得人民币1500元。秭归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甲、周某某、向某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开元ky88棋牌官网的技术支持,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四人分别获刑。
什么是voip?voip是基于ip的语音传输,远在国外的诈骗分子进行远程拨号,经过voip设备一转换,被害人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就是国内的固话号码,大大降低了被害人的防范心理,其社会危害性极大。voip具有人机分离、远程操控、异地拨号通话、支持多条线路等特点,诈骗分子能够通过它隐藏身份、逃避打击,从而实施诈骗。
法官提醒,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经历了从传统电话到网络通讯的变化,诈骗手段越来越智能化、区域化、反侦查化,犯罪分子开始不断使用新技术、新应用来逃避打击。提醒大家在接到电话、网络信息后,不轻信对方,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不要轻易转钱或将验证码告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