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勘察
“违法建筑”被“违法拆除”,起诉执法单位赔偿损失……4月底,经过法官的巧妙疏导,企业经营者王某来到点军区法院,撤回要求某单位行政赔偿的起诉。至此,这个持续两年多的行政争议“顽症”得到圆满化解。
两年前,王某的“违法建筑”被某行政单位“违法拆除”,双方曾两次对簿公堂,矛盾愈演愈烈。今年1月,王某再次将该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2.4万元。
1月底,办案法官赶赴两年前的强拆现场勘察,王某仍忿忿不平:“就一张强拆的通知书,过两天就来把我东西拆了,压得稀碎,我要让他们赔钱!”
法官来到泥泞的现场,濛濛细雨中,田地里隐约能看到些许砖瓦、金属碎片。对比王某提供的照片,那些违法建筑已被夷为平地。
而某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也很无奈:王某的违法建筑不享有合法权益,没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且早已过了行政赔偿诉讼期限。
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征迁类纠纷与日俱增,一头是老百姓的利益,一头是区域经济发展,哪头都不能马虎!
“能否从双方根本诉求出发,寻找一线调解、和好的转机?”在多次与王某电话沟通后,法官了解到他近期在找寻新的生产场地,正好涉及到被起诉的某行政单位工作范畴,便借此为机,邀请王某、某行政单位负责人来到法院。
“王某原先经营三家企业,为区域经济建设贡献不少力量,你们拆除违建,同样是为区域发展扫清障碍;目前,王某重整企业需要协调场地及运输办证,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本地企业发展,你单位是否能够予以帮助?”法官一番话弱化了矛盾点,转换了“解题方式”。
某行政单位负责人当场表态:“王某既是我们的执法对象,同样是服务对象,我们将在审批权限内积极协调。”
期间,行政单位主动积极地推进,法官实时跟踪协调,让王某一一看在眼里:“目前场子有着落了,就剩办证了!”电话里,王某心怀感激。
眼看矛盾逐渐消融,4月底,法官再次邀请双方来到法院,双方不再是“剑拔弩张”。经过沟通,王某主动提出撤诉,并向法官和某行政机关负责人连连感谢:“希望将来能继续得到您们的帮助与支持!”
行政争议起于诉求未满,止于沟通搭桥。在基层社会治理这个“串联电路”里,法官就像一个开关,在情理法的艺术中,让老百姓敢于直言诉求,也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情解忧,从而让行政争议真正得以实质性化解。(点军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