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 人民群众感到满意的温度
“您的脚现在完全恢复了吗?”
“现在行走基本上没问题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
“您不用感谢我们,帮您排忧解难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做的。”
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大厅内,司法救助当事人周阿姨将一面饱含感谢的锦旗送到该院副检察长毛志华的手中。
这面“沉甸甸”的锦旗将时间拉回2020年5月,已退休的周阿姨骑自行车时被一辆电动车尾随相撞,导致左脚骨折且昏迷,经治疗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左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67%。2021年11月,周阿姨在完成左踝内固定取出手术后,局部破溃渗液不止,又到医院住院治疗数日。经法院审理,判决交通肇事方共赔偿周阿姨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但因对方失业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还有16万余元无法执行到位。
2023年4月,生活陷入困境的周阿姨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葛洲坝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经了解此起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但肇事方为零散就业人员,且处于失业状态,无能力赔偿周阿姨各项损失;周阿姨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为第三方责任,大额医疗费用医保无法报销,全部需自费,为此周阿姨向同事借了7万余元到现在还未偿还;周阿姨和丈夫微薄的退休工资还要赡养居住在农村的父母,中年离异的女儿带着12岁的孩子和他们共同居住在60平的老房子里......一场意外让本就压力重重的生活变得更加举步维艰。
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清楚所有情况后,迅速作出决定,一定要想办法帮周阿姨缓解生活的艰难,遂及时为其申请救助,经西陵区委政法委审批,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于2023年10月交到了周阿姨手上,这份救助金也帮助周阿姨缓解了人生最灰暗的时刻。
一笔工资 劳动者权益得到维护的温度
“检察官,我不是很懂法律,现在法院说欠我工资的公司不在本辖区,准备的资料也不齐,没法立案,请你们一定要替我想想办法......”2023年9月,无助的张某走进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倾诉道。
张某是一名90后,住在宜昌市西陵区,2019年9月经人介绍到某某科技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因公司经营不善,张某于2022年8月离职,但并没有拿到当年的工资。张某一直催讨,公司给其支付了部分工资,但仍有一万余元未结清。张某欲向西陵区法院起诉,但因某某科技公司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不在西陵区,且证据材料不齐,立案遇到了障碍。
西陵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组审查后,开启“绿色通道”,受理案件并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一方面积极与西陵区法院进行沟通,为受理张某案件寻找法律依据,最终法检两家达成共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将张某的居住地认定为合同履行地,由西陵区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另一方面协助指导张某收集关键的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条,锁定张某被拖欠工资的事实。
2023年9月7日,张某向西陵区法院提起诉讼,同日,西陵区检察院向西陵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10月,张某与某某科技公司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金某承诺将克服资金困难,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最终,该公司于今年6月一次性付清了拖欠张某近一年的工资一万四千余元,张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一通电话 生活重新燃起希望的温度
“6.8万司法救助金到账了,给我和老伴儿解决了大问题,谢谢检察官!”这通春节期间的来电,是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收到最开心的新年礼物,回忆起这次司法救助,依旧感慨万千。
2017年7月,高某某与工友在进行道路施工工作时,一辆车与施工现场易燃涂料相撞后造成明火燃烧,导致高某与其工友被烧伤。随后,肇事者驱车逃离现场,高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鉴定为重伤二级。
2017年12月,三峡坝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肇事的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经过近一年的多次手术及治疗后的高某某,全身烧伤造成大面积瘢痕,经司法鉴定为伤残九级。
2018年8月,高某某就民事赔偿部分另行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尚需赔偿原告高某某26万余元。然而,判决后被告人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导致高某某后续治疗只能自费,此时大面积皮肤烧伤的高某某因无法正常排汗,已基本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向某某依靠打工的收入也仅能勉强维持家庭开支……
2023年8月,向某某来到三峡坝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该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希望能得到帮扶。
检察官初步审查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立即组织干警前往高某某家中以及居住地社区调查。经调查得知,高某某受雇于一劳务派遣公司,从事道路施工工作。其配偶向某某常年打工为生,身患脑梗无法从事过重体力劳动,每月退休金仅几百元。
目前,高某某日常几乎无法出行,夏季更是需要一直待在空调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每月除工伤补贴外,无稳定收入来源,二人退休金与工伤补贴已无法支撑日常生活及治疗费用。
为缓解高某某家庭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宜昌市检察院与三峡坝区检察院两级协同办理,经市委政法委审批,终于在今年春节前夕为高某某申请到6.8万元司法救助金。(宜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