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夷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立案庭受理了杜某某等24人诉黄某、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双方就培训班退费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夷陵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知悉案情后迅速安排专人审核资料、受理案件,承办法官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通过庭前了解,该培训班在预收费后未能依约履行培训义务,现培训班已停业,部分家长交费后小孩一次课都未上,被告既不上课也不退费的行为导致家长有较大情绪。
这些家长要求退费的金额不多,其中退费金额最高的是3251元,退费金额最低的是646元。但在承办人王法官眼里,这些数字背后是望子成龙的母亲省吃俭用的积攒,是望女成凤的父亲风里来雨里去的身影。庭前,王法官特意找到了被告黄某详细了解案情,劝解其积极处理退费事宜,以实际行动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王法官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黄某承诺按照约定日期退还培训费,杜某某等24位家长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笑容洋溢在他们的脸上。一位家长高兴地说:“我这是第一次到法院来,原来法院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冷冰冰的,真没想到我的问题解决得这么快,这么舒心!”
民生无小事,看似简单的退费纠纷背后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向往和期待。夷陵法院将继续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夷陵政法)